关于填报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的说明

  • 时间:2021年01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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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:

针对大家对诚信档案填报的疑问,为了不影响大家星评,在此进行详细说明:

一、填写说明:

1.各养老机构按照《北京市养老机构诚信评价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数据项要求填报相关内容;

2.各养老机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按《北京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2)的数据项要求填报相关内容。管理人员、养老护理员、家政服务员、专业技术人员(医师、护士、康复师、心理咨询师、社会工作者、财务、餐饮工作者、消防岗位资格人员、其他专业技术人员)每人填报一张表,填报后由本人签字,由各养老机构负责审核,归集;

3.如实填报、应报尽报,且应为最新数据;

4.填报时请勿更改表格格式。

二、报送方式:

1.各养老机构将填报的《北京市养老机构诚信评价信息采集表》,由负责人签字,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后,邮寄至: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94号院内南楼,北京养老行业协会 范宇博18600058171;(信封上标注“xx机构诚信评价信息采集表”)

2.各养老机构将填报归集的《北京市养老机构诚信评价信息采集表》和《北京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信息采集表》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fanyubo@bjyanglao.org.cn邮件名称注明“xx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信息”,并在邮件中留下负责人电话及联系方式。

 

附件:

1. 《北京市养老机构诚信评价信息采集表》

2.《北京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信息采集表》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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